为加快推进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经开区保租房”)投入运营,规范房源配租工作,保障园区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企业职工住房需求,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根据《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开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房源坐落于新华东路以南、临夏路以北、河雅路以东、天美巷以西,为金昌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涉及新建1#、2#、3#楼,共计504套。其中1#楼、2#楼为住宅型保租房,3#楼为宿舍型保租房(详见附件1房源信息明细表及附件2户型图)。
配租区域划分:1#楼住宅型房源优先面向企业连片配租;2#楼住宅型房源优先面向个人及不符合连片配租情形的企业申请人配租;3#楼宿舍型房源3-5层优先面向企业连片配租,6-9层优先面向个人及不符合连片配租情形的企业申请人配租,选房期间可根据实际申请情况动态调剂。
二、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次配租分为个人申请、企业申请两种方式。
(一)个人申请
面向在经开区稳定就业,有实际租住需求的新市民、青年人,原则上不设户籍、收入限制,一户家庭仅限承租1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经开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新就业群体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凭用人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及公告发布前2个月的工资流水替代核验,经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予以受理;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金昌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未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
4.无违反住房保障相关规定的不良记录,未被纳入住房保障失信名单;
5.承诺配合经开区管委会及运营管理单位的资格核查、日常监管等工作。
个人配租户型参考:
共同居住家庭成员1人:优先配租宿舍型C、D户型;
共同居住家庭成员2人:可选择住宅型B户型、宿舍型C、D、E户型;
共同居住家庭成员3人及以上:全部户型均可选择;
(二)企业申请
重点保障经开区重点产业链企业、招商引资企业职工住宿需求,企业申请不限套数,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经开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依法纳税;
2.取得《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
3.企业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处于建设期或试生产期,存在职工住宿实际需求,住房仅限用于安置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
4.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严重违法失信、重大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5.承诺所租赁住房仅用于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居住,不转租、不转借、不改变用途、不挪作他用;
6.承诺配合经开区管委会及运营管理单位的资格核查、日常监管等工作。
符合条件的经开区招商引资企业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全部户型均可选择;企业其余人员按照实际入住家庭人员情况参照个人配租标准分配房源。
(三)不予受理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人在金昌市区已有自有住房或已签订购房合同;
2.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保障;
3.个人提供虚假材料、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被清退未满3年;企业以虚假材料虚构职工需求骗取配租资格被清退未满3年的;
4.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存在重大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记录且未完成整改;
5.个人、企业存在重复申请,已承租保障性住房未按规定腾退的;
6.法律法规及经开区政策规定其他不予受理情形。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金标准。租金最终以市发改委正式批复文件为准。租赁合同签订前,暂按12元/㎡·月预收取当年租金。正式定价文件下发后,另行公示。高于预收费标准的承租人补缴差额;低于预收费标准的,多缴部分抵扣下一年房租。提前退租的待正式定价后据实结算。企业申请房源租金由企业统一缴纳,不接受个人直接缴费。
(二)其他费用。水费、电费、供热费、物业费、停车服务费等,由承租人自行向收费单位缴纳,不计入租金。
四、申请受理安排
(一)受理地点:金昌临湖顺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孵化大楼西204办公室)。
(二)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8:30至2026年10月16日18:00,仅工作日受理。集中受理结束后提交申请的,直接纳入轮候库,不参与本次集中配租。意向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期间实地看房,提前踏勘并预选意向房源。
(三)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身份证(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在职证明+近2个月工资流水)、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可通过“甘快办”APP查询打印)相关材料复印件,填写《金昌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
2.企业申请。营业执照、《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实际入住职工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填写《金昌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企业)》。
材料齐全予以当场受理;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齐。申请受理先后顺序不作为选房顺位。
五、资格审核及公示
运营管理单位受理后,联合人社、不动产、住建等部门核验申请人就业、社保、住房、信用等信息。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局备案。
六、公开选房安排
(一)选房完成时限:2026年10月25日前,采用纸质号签+抽号箱人工现场抽号,全程监督,抽号结果为最终选房顺序,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二)选房模式
个人申请人及企业同一户型申请套数8套以下的,统一采用分户型抽号选房模式;企业申请人同一户型申请套数大于等于8套的,采用批量抽号集中选房、分户型抽号选房两种模式,企业在提交申请时可自行选择选房模式。
1.分户型抽号选房模式。选房按合格申请人数、房源数量制作普通号签及空白签。个人申请人全部执行分户型抽号选房模式,仅可在个人优先选房区域内开展选房;当个人优先区域房源全部选毕仍有合格个人申请人的,可开放企业优先区域的剩余空置房源供个人选房。
2.分批量抽号集中选房。在企业优先选房区域内选房,执行连片选房规定。住宅型房源在1#楼同一单元内自下而上依次选房;宿舍型房源在3#楼3-5层同一楼层,按照阴面-阳面-阴面-阳面交替顺序选房。若企业抽号顺位靠后,企业优先选房区域内没有满足申请套数的连片房源,企业可放弃批量集中选房资格,切换为分户型抽号选房模式。切换后不再受企业优先楼栋、楼层限制,可参与该户型全部剩余房源的抽选。企业以上两种方案均不选择,视为放弃本轮批量选房资格,全部申请套数直接纳入轮候库。
七、配租结果公示及签约入住
配租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异议情况开展复核。公示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前。
公示无异议人员,须在7个工作日内凭《选房确认单》签订租赁协议,签约截止2026年11月10日前。逾期未签约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6个月内不再受理其申请,退出轮候序列。
租赁合同单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租赁期满仍符合条件可申请续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需提前1个月提交续租申请。
八、轮候库管理
(一)轮候对象。本次集中配租未抽中但仍有租房意愿的合格申请人、集中受理期结束后新增的合格申请人。
(二)轮候排序。集中配租未抽中人员按本次抽号先后排序;新增申请人按受理时间排序。
(三)轮候有效期为1年,到期未配租需重新提交申请审核。轮候库动态更新,不再符合条件人员移出轮候库。后续有房源空出,按轮候顺序依次递补分配。
九、使用与退出管理
1.个人承租仅限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居住;企业承租仅限本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居住,严禁转租转借。
2.承租人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应当主动申报腾退;确有困难,可申请最长3个月腾退过渡期。
3.出现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格、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拖欠租金超过30日、房屋无故空置超过6个月等违规情形,运营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纳入住房保障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收回全部房源,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配租申请。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配租工作接受国资公司纪委、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局、经开区财政局、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及群众代表全程监督。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方案》执行,由金昌临湖顺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3.咨询地点:孵化大楼西204办公室,可前往现场咨询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