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甘肃省
  • 1次 到现场次数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全省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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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甘肃省司法厅 实施编码 11620000013897662C2000112013000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城关区张掖路-甘肃省政府政务大厅-甘肃省司法厅。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咨询方式

电话: 0931-8929879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号省政府政务大厅司法厅窗口
网址: 无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1-12345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1016办公室
网址: 无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1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第一次到现场原因:事项无授权需集体研究决定,暂时无法开展网办。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并按照法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审核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申请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必需的仪器、设备和检测实验室进行评审,评审的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特别程序 无
实施主体 甘肃省司法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无 联办机构 无 网办深度 信息发布(Ⅰ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1-8929879
投诉电话 电话: 0931-1234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1-12345
办理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城关区张掖路-甘肃省政府政务大厅-甘肃省司法厅。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无 法人主题分类 设立变更、司法公证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不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全省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12013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000013897662C
实施编码 11620000013897662C2000112013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000013897662C2000112013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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