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 甘肃省
  • 1次 到现场次数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全省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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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实施编码 11620000013897718F200012600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1460号606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电话: 0931-8800548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1460号606室
网址: 无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1-8800605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1460号604室
网址: 无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1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第一次到现场原因:现场审核说明。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自受理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分支机构应当自受理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一级机构。上一级机构应当在收到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直接受理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自受理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分支机构应当自受理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一级机构。上一级机构应当在收到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直接受理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特别程序 无
实施主体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委托部门 无 联办机构 无 网办深度 信息发布(Ⅰ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1-8800548
投诉电话 电话: 0931-880060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1-8800605
办理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1460号606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 法人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不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通办范围 全省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26002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000013897718F
实施编码 11620000013897718F2000126002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000013897718F2000126002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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