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经营许可证首次办理(非生物制品) 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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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全省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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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编码 11620100MB1E66813J3620120227001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5号B塔5楼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生综合服务专区520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1-4818043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5号B塔5楼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生综合服务专区520号综合窗口
网址: 无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1-12345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5号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考核督查科
网址: 无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不包括特别程序现场勘察时间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特别程序 需要现场勘验,需要向社会公示
实施主体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
委托部门 无 联办机构 无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1-4818043
投诉电话 电话: 0931-1234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1-12345
办理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5号B塔5楼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生综合服务专区520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无 法人主题分类 农林牧渔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全省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620120227001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100MB1E66813J
实施编码 11620100MB1E66813J3620120227001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100MB1E66813J362012022700102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兽药经营许可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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