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嘉峪关市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办件评价:
指南评价:
查看评价 我要评价
实施主体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200013908296K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服务内容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5-10级伤残,且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咨询方式

电话: 0937-6789712;0937-6240810;0937-6789720。
地址: 嘉峪关市政务嘉峪关市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一楼13-17号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7-12345
地址: 嘉峪关市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30号窗口。
网址: 前往投诉

办理地点 嘉峪关市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一楼13-17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200013908296K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补贴类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无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补贴标准 1.鉴定等级:一级伤残为27个月,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2.计发基数: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申请补贴条件 1.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伤残等级; 2.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离职证明并已经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申请补贴周期 无

温馨提示

用户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操作!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