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金昌市
实施主体 金昌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300MB1559412R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咨询方式

电话: 0935-8327857
地址: 金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区22-24号医保服务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5-8310505
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0号金昌市医疗保障局720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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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 金昌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300MB1559412R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无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主动服务对象 定点机构 主动服务条件 服务协议 主动服务频率 一年一次
主动服务方式 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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