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金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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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全省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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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金昌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编码 11620300MB1560990Y3620115043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金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区23号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金昌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5-5831829
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金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区23号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5-8395888
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12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别程序 无
实施主体 金昌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无 联办机构 无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5-5831829
投诉电话 电话: 0935-8395888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5-8395888
办理地点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金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区23号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金昌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规划建设 法人主题分类 国土和规划建设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省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620115043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300MB1560990Y
实施编码 11620300MB1560990Y3620115043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300MB1560990Y3620115043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无 审批结果名称 无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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