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补领收养登记 天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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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省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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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天水市民政局 实施编码 11620500013914733T3000711023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政府政务大厅 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1楼39号民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8-8553305
地址: 市政府政务大厅 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1楼39号民政局窗口
网址: 无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8-8212889
地址: 市政府政务大厅督查科(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08室)
网址: 无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第三十八条 收养登记员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收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附件11),报民政厅(局)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发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补发收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收养登记证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式〈收养登记证〉的通知》(民办函〔2006〕203号)和本规范相关规定填写。
特别程序 无
实施主体 天水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
委托部门 无 联办机构 无 网办深度 信息发布(Ⅰ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8-8553305
投诉电话 电话: 0938-8212889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8-8212889
办理地点 市政府政务大厅 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1楼39号民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生育收养 法人主题分类 无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不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全省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711023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00013914733T
实施编码 11620500013914733T3000711023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500013914733T3000711023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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