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秦安县
实施主体 秦安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2MB1913194D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咨询方式

电话: 09386481113
地址: 秦安县兴国镇映南社区滨河北路5号秦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1-3号医保服务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86521676
地址: 秦秦安县兴国镇映南社区滨河北路5号秦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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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秦安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2MB1913194D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无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主动服务对象 秦安县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主动服务条件 已签订《天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主动服务频率 按月结算
主动服务方式 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及时、准确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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