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秦安县
实施主体 秦安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2MB1913194D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咨询方式

电话: 09386551382
地址: 秦安县兴国镇映南社区滨河北路5号秦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号医保服务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86521676
地址: 秦安县兴国镇映南社区滨河北路5号秦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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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秦安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2MB1913194D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无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主动服务对象 秦安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主动服务条件 签订《天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主动服务频率 按月结算
主动服务方式 对协议期内符合医保规定的药店医疗费用及时准确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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