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金给付 武山县
  • 0次 到现场次数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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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武山县民政局 实施编码 11620524013919171K400051100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城关镇宁远大道360号政务大厅B区6号民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武山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8-3410045
地址: 天水市武山县城关镇和平路西63号武山县民政局108室
网址: 无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8-342148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城关镇宁远大道360号政务大厅
网址: 无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无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21〕4号)第二条四三款 对于支出型救助: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逐一调查核实,视情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②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并公示。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特别程序 无
实施主体 武山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
委托部门 无 联办机构 无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8-3410045
投诉电话 电话: 0938-3421480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8-3421480
办理地点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城关镇宁远大道360号政务大厅B区6号民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武山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无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511002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4013919171K
实施编码 11620524013919171K4000511002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524013919171K4000511002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无 审批结果名称 无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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