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陇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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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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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陇南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编码 11621200MB198555093000115014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8号窗口(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任何时间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陇南市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法定工作日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9-8230324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自然资源局办公楼13楼1305室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9-5913946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自然资源局办公楼13楼1305室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体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本事项需进行专家评估论证,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的规定,评估论证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特别程序 无
实施主体 陇南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委托部门 无 联办机构 无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9-8230324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5913946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5913946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8号窗口(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任何时间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陇南市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法定工作日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主题分类 其他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省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15014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00MB19855509
实施编码 11621200MB198555093000115014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1200MB198555093000115014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同意xxx开发国有未利用地从事农业生产的批复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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