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古浪县
实施主体 古浪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323015323056L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对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关爱保护
咨询方式

电话: 0935-5126501/0935-5121735
地址: 古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左区民政服务窗口(古浪县古浪镇昌灵路社区崇文路1号)/古浪县人民政府统办大楼一楼106室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5-12345
地址: 古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导办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古浪县古浪镇昌灵路社区崇文路1号)
网址: 前往投诉

办件评价:
指南评价:
查看评价 我要评价
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古浪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323015323056L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对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关爱保护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无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 主动服务条件 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以上,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主动服务频率 村居民委员会及儿童主任对留守儿童每月至少入户走访一次(要有走访记录)
主动服务方式 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

温馨提示

用户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操作!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