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陇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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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全国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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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陇南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编码 1162260001393923693000118058000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 2 楼 3、4号窗口。
办理时间 线下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任何时间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陇南市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法定工作日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9-8250655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阶州大道31号2016室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9-8251323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阶州大道31号2103室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9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十七条 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
特别程序 需要现场勘验
实施主体 陇南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无 联办机构 无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9-8250655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8251323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8251323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 2 楼 3、4号窗口。
办理时间 线下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任何时间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陇南市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法定工作日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无 是否进驻大厅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国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18058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6000139392369
实施编码 1162260001393923693000118058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260001393923693000118058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竣工鉴定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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