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实施主体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2620525MB15105639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咨询方式

电话: 0938-7883232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张家川县张川镇阿阳大道147号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窗口
网址: 无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8-7918985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阿阳大道147号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大楼416办公室
网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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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2620525MB15105639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无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主动服务对象 定点零售药店 主动服务条件 费用结算 主动服务频率 每月结算
主动服务方式 各定点零售药店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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