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人民法院牢牢立足审判职能定位,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穿审判全流程,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护航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一、畅通诉讼服务“快车道”,为涉诉企业纾困解难
立足民商事审判前端对接职能,为市场主体诉讼开辟“绿色通道”。秦安法院进一步强化立审协同联动,做实涉企案件对接机制,对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涉企纠纷,做好立案环节衔接,实行优先分流、快速移送,减少案件流转时间。充分借力数字法院建设成果,积极运用线上阅卷、远程开庭、电子送达等数字化手段,方便企业参与诉讼,减轻市场主体诉累。坚持审慎、谦抑理念,在民商事案件审理阶段严格审查财产保全必要性,精准区分企业维持生产经营必需资产与一般责任财产,做好诉讼风险释明,灵活运用“活封活扣”,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时间与经济成本。
二、深化多元调解机制,推动涉企纠纷柔性实质性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民商事案件审理全过程。秦安法院依托行业协会、工商联等调解力量,搭建涉企纠纷协同化解渠道,对标的额不大、争议不大的商事类纠纷,着力做好诉前调解,引导市场主体以非对抗方式化解交易矛盾,减少诉讼程序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持续开展诉中调解,对有调解基础的案件反复跟进、释法说理,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快速理顺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帮助市场主体维系商业合作关系,从源头上减少后续衍生纠纷。
三、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稳定市场交易预期
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护企安商的最优解。在审理买卖、借贷、服务合同等高频商事纠纷中,秦安法院坚决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思维,常态化落实类案检索、院庭长阅核、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统一同类案件裁判尺度,着力防范“同案不同判”现象。法官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把法理讲透、事理讲明,让市场主体清晰感知司法评判标准,着力以稳定统一的裁判标尺为市场交易行为树立清晰指引,增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安全感与确定性。
四、践行“放水养鱼”,在法治框架下为涉诉企业“松绑”
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通过分期和解盘活危困企业经营。在办理涉企案件时,秦安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司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实现“双赢”效果的核心要义,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充分考量其生存发展现实,在法律框架内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延期还款等和解方案,给予企业必要的“缓冲时间”,避免简单一判了之,导致企业经营停摆甚至倒闭。通过“放水养鱼”而非“竭泽而渔”,帮助暂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秦安法院将继续锚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立足民商事审判主责主业,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以更优质、更高效、更暖心的司法服务,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